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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习指导
  • 发布日期时间:2009-10-24  来源:zikao365   点击数:  作者:本站整理
上,否则就可能会出现本末倒置、基础知识不牢的现象,过去许多考生的失败就是“栽”在这种方法上的。在考试临近且对书本知识有 所了解或者掌握的条件下,则可以通过多做一些辅导练习来测试自己的学习效果,发现问题、弥补不足。

  第六,处理好自学与社会助学的关系。有条件的考生,还可以参加社会助学,因为社会助学也是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的。好的社会助学方式有利于使考生按照一定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进行系统的学习,并接受辅导与练习。

  第七,处理好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的关系。学习者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应当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这 里需要指出的是,考生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各章的内容,熟记识记的内容,对有关的理论要理解。要准确把握各章内容的相互联系,正确理解各概念间的异同。在全面 学习的基础上再来学习和掌握重点,从而有目的地深入学习重点章节,切忌在没有全面学习教材的情况下孤立地学习重点。

  第八,在学习本课 程时,必须高度重视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解和掌握。我国现行环境污染防治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中有关自然保护的规定等是本课程研究的主要 对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材第一编的部分以及第二编和第三编中的大部分内容,实际上是在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基础上,从理 论上归纳与分析而成的。因此,必须结合对教材的学习了解,掌握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规定的内容。有时,在教材中不易明了的问题往往可 能会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如果随手有一本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汇编或材料,就非常容易弄清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学习法律专业的考生应当充分关心时事政治和国际国内大事,关注国内外环境与资源保护事业以及国内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动向,尤其要注意收集考试前六个月国家颁布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重要的规章。因为这些也属于考试的范围。

  现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汇编的教学参考书主要有:金瑞林等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必读法律法规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第九,从学习的基本科学原理出发,应该杜绝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做法。应该合理地安排时间,考试前需要集中精力,加以突破。

  第十,要善于自我考核。我们认为,考核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自我提高的过程。在自我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果能及时得到纠正,会使人受益匪浅,对于考生 将来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有很大的好处。所以,考生务必在接近考试前就对自己加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查遗补缺,才能在做题过程中游刃有余。

  最后,考生应当重视理论联系实际,训练并逐渐提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由于本课程阐述的内容与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在实施中 所遇到的问题紧密相关,学习者应当在全面系统学习教材的基础上,注意在可能情况下收集、了解和分析实际案例,以便更深入地领会教材的内容,提高分析和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卷结构、题型分析及发展趋势

  按照国家教育部通过的考试大纲的要求,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当根据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并且各主考院校不得任意扩大或者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者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应当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为此,历届大纲对考试的题型作出了示范,即包含名词解释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及案例分析题八种。

  按照大纲对本课程试卷中不同能力层次要求,可以明确地讲,在考试的试卷中,各类题型所体现的考核目标占有的比例分别为:识记部分占35分,领会部分占30分,应用部分占35分。

  试卷中各试题在难易度的把握方面,总的要求是将难易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并且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比例一般为:易占20分,较易占30分,较难占30分,难占20分。

  这里有一个问题,试题的难易度与能力层次之间关系如何?如何掌握从而体现考核目标呢?

  我们认为,试题的难易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难易度是针对考试出题而言的,能力层次则是针对考生的学习目标而言的。因此若从考核目标的角度将它们联系在一起,可以认为在各个能力层次方面都存在着各不相同的难易度。

  它们的关系在于:能力层次是考核确定内容的基础,难易度是考核确定题型或者方法的标准。若结合题型分析,大体上单项选择题、判断题属于易类;名词解释、 多项选择题属于较易类;填空题、简答题属于较难类;论述题和案例分析属于难类。当然,对处于不同学习阶段、使用不同学习方法以及用功深浅不同的考生而言, 这种划分并不是绝对的。

  就过去自考试题的不同题型对分数的分配来看,一般情况下,名词解释题约占15分,单项选择题约占10分,多项 选择题约占10分,填空题约占20分,判断题约占10分,简答题约占15分,论述题约占10分,案例分析题约占10分。另外,现在的考试题型虽达八种之 多,但是并不要求每次考试的试卷都必须同时全部运用它们,特别是论述题与案例分析题,它们既可能在同一份试卷里同时出现,也可能只选其中的一种。就自考试 题内容分析,第1—11章涉及到各种题型,其内容在出题难度上可深可浅。据经验分析,一般情况下自考试题中,总论部分的内容约占40%.因此,考生应将重 点精力投入总论部分的复习。第12—18章的题型多集中在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方面,与第一编法律责任结合也会有案例分析题。据出题和评卷经验 分析,一般情况下自考试题中本部分的内容约占30%.第19—27章的题型多集中在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方面,有时也会有论述题。一般情况下自考试题中 本部分的内容约占20%.第28—30章的题型多集中在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方面。一般情况下自考试题中本部分的内容约占10%。

  为了使自学考试命题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步规范,从1999年4月起教育部对部分法学专业课程试行了由自考办自行组织命题的方法。这次 改革所确立的命题指导思想是“在考查课程主要知识的同时,注重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的考查”。为此,在命题的操作上,以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为标准,不考 死记硬背,在试卷的结构上,对题型也进行了调整。

  目前试行的新的试题结构主要由选择题(40分或35分)和非选择题(60分或65分) 两部分构成。在考试内容上,要求处理好课程标准与能力考查的关系、课程内容层次与试卷覆盖面的关系,即考试内容都要覆盖到大纲中的各章,论述题和案例分析 题着重考查考生掌握本课程主要知识并进行综合运用的能力。同时,充分考虑自学考试教育的特点,尽量使试题内容联系社会生活实践,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在选择题中,要求对题型功能进行可操作性研究,使其能够考查较高能力层次(如领会、应用)的内容。试卷的选择题主要由单项选择题(30分)和多项选择题(10分)组成。

  在非选择题中,要求拓展知识考查的广度,加强能力考查的深度,突出内容的开放性。同时还取消了考查目标单一,题型功能潜力差的题型,如填空题、判断题等,保留了考查功能丰富、开放性强的简答题、论述题以及案例分析题。

  为了使课程考试试题和试卷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今后的考试将会逐步由教育部自考办全部统一起来。

  从1999年下半年起,本课程全国统一考试将出现的标准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而地方主办的考试则会逐步改革题型。

  虽然如此,我们在本书中仍然采用了填空、判断、不定项选择、简答、论述、案例六种形式,主要目的是让考生能更全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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