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听课笔记
- 发布日期时间:2008-9-8 来源:网络 点击数: 作者:简单爱
关系: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相互包含的,两点论是有重点论的两点论;重点论是两点论中的重点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
(五)、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及其意义(先答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定义)
关系:
1、二者是相互区别的,是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任何一般只是诸多个别的一部分,一方面和或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的包括在一般之中;
2、二者是相互连接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特殊性包括着普遍性,特殊性又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
3、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理论意义: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辨证法(选择题)
现实意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以矛盾的普遍性为指导,就是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又要从矛盾的特殊性出发,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特色理论是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列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它解决了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二、质量互变规律
一、质、量、度及其意义
(一)、质的基本含义及其意义
含义:
1、质是一切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2、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3、属性是质的外在表现。
意义:认识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划清事物的界线,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
(二)、量的基本含义及其意义
含义:
1、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2、量和事物的存在不直接同一;
3、同一质可以有不同的量,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不影响事物的质。
意义:从质到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做到胸中有数。
(三)、度的基本含义及其意义(简答)
含义:
1、度是事物中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2、在度的范围内,质和量处于统一状态,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发生质变。
意义:
1、认识度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质,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2、在实践中要遵循适度原则,防直“过”和“不及”两种错误。
二、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一)、量变和质变的定义及其特点(定义要求记住,特点会做选择题)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状态或不同形式。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特点: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质变是事物的规定性的变化,是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特点:剧烈的、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渐进过程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标志是:看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
(二)、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量变和质变是辨证统一的。
1、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4、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三、量变和质变的复杂多样性
(一)、量变和质变的基本形式(或举例说明量变和质变的形式)(简答)
量变有两种基本形式:
1、单纯数量的增减引起的质变;
2、构成事物成分在空间排列减序和结构形式的变化引起的质变。
质变的两种基本形式:
1、爆发式飞跃
2、非爆发式飞跃。
(二)、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
1、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部分质变有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从而使事物表现出阶段性的特征。它是事物的根本性质与非根本性质变化不平衡性的一种表现;局部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的整体性质未变,而某些局部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它是事物各部分发展不平衡性的一种表现。
2、在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这是指质变过程中新质要素在量上的迅速扩张,旧质要素在量上的迅速消亡,这属于质变而不属于量变。
质变和量变的辨证关系的答案是质变和量变的定义,然后答笔记中质变和量变的相互转化里的四点内容和质变和量变的相互渗透里的两点内容的里的每点的第一句话。
四、量变和质变辨证关系的意义
1、割裂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是激变论,导致“左倾”冒险主义;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是庸俗进化论,导致“右倾”保守主义和改良主义。
2、对现代化建设的意义是:①实现现代化是质变,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不能急于求成,只能进行艰苦的努力,在生产力和物质精神财富上进行扎实的积累,才能最终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强国。②要把远大革命目标和科学的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既要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又要有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
3、对每个人成长的意义:(详见材料P85正数第四段内容)要树立远大目标,有实干精神。
第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一、辨证的否定
(一)、肯定和否定的辨证关系
1、什么是肯定和否定?
肯定是事物肯定自身、维持其存在的方面,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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