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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听课笔记
  • 发布日期时间:2008-9-8  来源:网络   点击数:  作者:简单爱
的形式:1自然客体,2社会课题3精神客体

  客体不等于客观。

  二者的关系:

  1、认识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即认

  识关系。

  2、二者之间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这是认识关系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关系。

  即实践关系,这是人事关系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关系。

  3、二者相互作用,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

  二、实践的特点和形式:

  实践的含义: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体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实践的特点:

  A、它是客观的感性物质活动,具有客观物质性。

  B、实践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具有自觉能动性。

  C、它是历史发展着的社会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

  D、它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

  (一)、实践的基本形式(简答)

  1.生产实践它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产生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2.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它是处理人与人之家关系的活动。

  (二)、科学实践也是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探索性常识的实践活动。(定义)(实践和试验的关系)

  实践包含试验,试验时实践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实践和认识的相互关系(作用)及其意义。

  (一)、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选择)

  1、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或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或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2、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简答或联系意义出论述题)

  ①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只有与人的实践需要相关的事物才成为人的认识对象;

  ②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3、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并阐述参加社会实践与学习书本知识的关系(论述)

  直接经验:是人们亲身实践所获得的经验和知识;

  间接经验:是人们从书本上或他人那里获得的经验和知识。

  ①承认知识来自实践并不排除接受间接经验

  ②直接经验是源,间接经验是流,二者是源和流的关系;

  ③一切认识归根结底都是从实践中来的。

  参加社会实践与学习书本知识的关系:

  ①只有参加实践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才能理解和接受书本知识。

  ②对每个人来讲不可能也不必要事事都亲自去实践,一个人的知识大量是从间接经验、书本知识中得来的,所以一个人不仅要实践并且要学习书本知识,接受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

  4、为什么说实践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动力

  ①实践的发展不断给认识提出新课题,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

  ②实践给回答新问题提供了有关的经验材料;

  ③实践给人们认识事物不断提供新的认识工具;

  ④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二)、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认识指导实践,对实践有能动作用,正确认识能指导实践取得成功,错误认识会把实践引向失败。

  实践和认识辨证关系(答案是(一)里的第1点内容和(二)大点的内容)

  (三)、实践和认识辨证关系原理的意义:(论述)

  我们必须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在一切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造新理论,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同时又要必须重视马克思主义和其他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第二节认识的辨证运动

  一、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

  (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辨证关系及意义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

  ①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其形式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

  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具体形象性。内容是:现象

  ②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和内部联系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其形式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

  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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