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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考365网友整理的法学概论案例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自考365   点击数:  作者:佚名
业执照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5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印刷厂的原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所为的行为,并非个人的行为,而是企业的行为。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因为法定代表人更换,法人的对外债务就可以不履行。因为新任厂长有责任代表企业承担债务,印刷厂应当如数偿还所欠造纸厂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拖欠货款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这道题目考过的,答案略。

  7(1)侵犯了张小同的名誉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 由李大才的父母承担。因为其父母有监护责任。

  8 (1)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致他人损害而使自己获得利益。(2)驳回A的诉讼请求,A无权请求返还应属于B的卖牛款。因为B的所得不是不当得利,B的所得与甲的损失没有因果关系;A抛起了牛即是放弃了对牛的所有权,已经不是牛的所有人。

  9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的分立、合并,它的权力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某酒楼并入饮食公司,系企业法人的合并。合并后,原企业法人的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反人承担。因此饮食公司应当负责还请某酒楼所欠水泥厂的货款。

  10 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未经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而自行实施的卖皮大衣的行为,系无效民事行为。乙应当退还皮大衣,甲卖皮大衣所得的钱应退还乙。

  11民法通则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本案的情况是一种显示公平的买卖关系。对这一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应当予以撤销。乙应赔偿由于这一行为给甲造成的经济损失。

  12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规定”还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力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甲借信用合作社的货款,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甲如果吧还债的义务装让给第三人乙,要取得另一方信用社同意方为有效,否则乙和甲达成的代偿债务的协议对信用社不具有法律效力。

  13可要求水泥制品厂承担如下的民事责任:(1)支付违约金(2)补偿超过违约金的实际损失(3)继续供货。

  14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甲购买核桃的行为事先没有受副食品商店委托,事后未经副食品商店追认。属于无效代理的行为。副食品商店对之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行为的一切后果,均应甲承担。

  15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这坛银元为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应经人民法院认定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对于擅自私分的,除了追缴私分的银元外,还应予以训诫。

  16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呢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寻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乙已经解除婚姻关系,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都丁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甲的全部遗产。

  17继承法规定: 被继承人子女被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 而甲的叔父是被继承人的次子,属于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 因此,应由甲和叔父共同继承,卖房所得之款,应由两人均分。

  18答案略

  20 继承法规定“遗产在家庭共同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某甲父子在解放后分得的四间房子。父子各得两件。遗嘱中说的是自己的房子一件给女儿,一件给儿子。 所以对这四间房子,儿子得3间, 女儿应得1间。

  21 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在损害别人录音机的时候,满16周岁了。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没有钱不能作为拒绝赔偿的理由。乙无权要求甲的父亲代为赔偿。同时,丙认为甲所在车间应当对甲承担监护责任代为赔偿的意见不成立,因为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监护问题。

  21(1)继承人有下列行为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只有符合以上行为,才丧失继承权。对于实施其他犯罪被判处刑罚甚至死刑的,都不应剥夺继承权。 王应与母亲 两个哥哥同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的继承遗产。

  22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力被侵害之日其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 乙因为超过20年,因而他的请求权不能得到人民法院保护。但是要注意,民法通则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当事人呢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间限制”  如果甲自愿履行。 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2 我国专利法规定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北京某公司。

  刑法  这部分答案省略一些,写主要的。

  1 甲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 甲 负过失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3 甲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负过失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4甲不可能预见松树会砸死人,对自己行为虽然造成他人死亡,但不是出于过失或者故意的,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

  5你先说说正当防卫的概念,然后说根据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枪劫、强奸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6 乙的行为超出必要的限度,不属于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

  7甲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

  8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侵害对方的,因此双方都是不法侵害而不是正当防卫。 甲的行为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9略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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