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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考365网友整理的法学概论案例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自考365   点击数:  作者:佚名
略过

  11 你先说说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甲乙两人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甲的行为是采用作为的方式,乙的行为是采用不作为的方式。两人都由盗窃仓库财务的故意,所以两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12甲乙丙三人对于实施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具有共同的实施行为和共同的故意。因此三人构成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共犯。 甲单独承担故意杀人罪,乙和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公犯。

  13甲的两个儿子因为年龄未到,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甲操纵这一犯罪工具实施自己的盗窃罪,依单独的盗窃罪论处。他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14这题请参考海洋出版社第六套模拟出版社的案例分析。

  15甲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同时还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罪,应按照盗窃罪从重处罚。 甲既犯有盗窃罪,又犯有强奸罪,应按刑法数罪并罚。乙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她父母加以管教。

  16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应以累犯论处。

  17 自首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且如数供述自己的罪行。甲在被司法机关拘押以前,自动想公安机关投案,甲的行为属于自首,虽然他投案的动机是出于感到无处容身,而不是出于真诚悔罪,但并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18 甲事实上属于被抓获归案的,不属于自首 .  他在公安机关摆出证据后,能如实交代所犯罪行,可以构成坦白。

  19 甲虽然次数多,但系出于一个概括的犯罪故意,属于连续犯,应予一个贪污罪论述,不适用数罪并罚。

  20甲的行为足以使火车颠覆,严重危害了交通运输的公共安全,主观上具有危害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因而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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