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第十三章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自考365 点击数: 作者:佚名
A:竞争上岗;B:检察员晋升考试;
C:上、下级检察机关干部交流;D:领导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律师的有:
A:现役军人;B:从事法律研究并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C:公证机关公证员;D:各级党委、纪检委、政法委的现职人员;
律师协会的任务有:
A: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B:组织律师进行业务培训;C: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监督;
D: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E: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律师事务所年检时应向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的材料有:
A:律师的纳税凭证;
B:律师事务所的纳税凭证;C: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D: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E: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
第一。司法制度有何重要性?
1.司法制度直接关系到宪法、法律制度的实施,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直接保障。
2.司法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总体职能的实现,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直接保卫性制度。
第二。怎样认识审判制度的性质?
1.审判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审判制度具有法律制度的特质。
第三。我国审判制度包括哪些基本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之下的国家机关职能分工上的独立。审判制度是由全国人大制度来决定的。
2.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3.平等审判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是对一切人的犯罪都要依法加以追究,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二是对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4.民主审判原则;体现在我国人民群众有权对审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人民法院和审判人员的违法实施行为可以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第四。我国人民法院拥有哪些职权?
1.审判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2.司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有权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令等问题做出解释。这种解释权对下级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
3.指导权。是指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职权。
4.司法行政权。各级法院机构都设有主管审判工作的相应组织,行使有关审判行政方面的职权,但是由于不享有关键的人事任免权,因此我国法院的司法行政权是有限的。
5.司法建议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不法行为时,有权向相应机关提出建议做出处理。
第五。简述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1.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
1)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
2.检察机关内部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体制。
3.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
1)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
2)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3)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六。我国检察机关活动的原则是什么?
1.法制原则: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不得超越这些职权。
2.检察独立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双重领导原则:指的是四方各级检察机关既受同级地方权力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第七。怎样认识律师的执业资格?
1.品行良好。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注意: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即使具有律师资格,也不予以颁发执业证: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B: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除外;C: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八。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产。
3.有符合本法(即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4.发起人必须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律师,发起人必须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第九。律师事务所应承担哪些责任?
1.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6、不得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及不正当竞争;
2.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7、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依法纳税;
3.应当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8、统一收取费用、入账;
4.应当按规定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培训等项基金;
5.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律师的法律活动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业务是指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该条款包括: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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