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汕头自考网 >> 串讲笔记 >> 管理类 >> 正文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第十二章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自考365   点击数:  作者:佚名
计划地实行的转换职位任职。

  注意:轮换与转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

  1.转换的对象是特定的。它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内部担任领导职务和担任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

  2.轮换的目的是特定的。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为担任更高一级的领导职务做好准备;防止各种关系网的形成,为保障公务员廉洁奉公创造条件。

  3.轮换范围是特定的。

  4.轮换具有强制性和计划性。对于任免机关作出的轮换安排,公务员必须服从。

  第四。公务员的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以便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

  1.挂职锻炼时间为“一至两年”。

  2.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

  3.挂职的职务主要参照本人的德才条件确定,与公务员本人在原单位的职务无必然关系。

  论述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哪些原则?公务员福利制度和保险制度的内容各是什么?

  第一。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A:按劳分配原则;B:比较平衡原则;

  C:定期加薪原则;D:物价补偿原则;E:法律保障原则;

  第二。公务员福利制度内容是:

  A:集体福利设施;B:文化福利设施;C:福利补贴;

  D:病假待遇;E:产假待遇和年休待遇;

  第三。公务员的保险制度内容是:

  A:因公保险待遇;B:非因公保险待遇;C:医疗保险待遇;

  D:生育保险待遇;E:退休保险待遇;F:待业期间的保险待遇;

  G:供养直系亲属的保险待遇;H:公务员集体保险待遇;

  试述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性质和意义?

  第一。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性质为:

  1.它是公务员权利的一种保障机制。

  2.它是一种事后监督机制;是指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的监督。

  3.它具有主观断定性。公务员只要主观断定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可以按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和控告。

  4.程序性。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及对申诉、控告的审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直接意义在于,当公务员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后,能够依法要求纠正并得到补偿。间接意义在于:

  1.对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

  2.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惩处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对公务员制度其他方面的有效实施起着重要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上一页  [1] [2] [3] [4]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汕头自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