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第八章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自考365 点击数: 作者:佚名
1.国务院常务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是国务院日常领导和决定机构,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或总理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理召集,有关部门列席会议。主要任务是:
1)讨论由国务院发布的法规。5)分析国内外形势,互通情况。
2)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讨论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定的议案。
4)讨论决定各部门、各地区请示国务院的重要事项。
2.国务院全体会议:(一般两个月或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是国务院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还有部分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在一般情况下也列席参加。主要任务是:决定和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讨论通过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由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通报国内外形势,协调各部门工作。
3.总理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总理或总理委托副总理召开并主持,研究、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阐明国务院的主要职权。
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的职权有18项,归结起来有以下六个方面:
立法权。
1)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全部活动就是为保证宪法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各项法律和决议的贯彻执行。
提案权。
1)国务院有权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这种提案经由立法机关的法律程序,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令。
2)国务院有权建议国家权力机关:
A:制定或修改法律;B:增设或撤销行政机构;C: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
D: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领导权。
1)包括对国务院各部、委、局、办的统一领导,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统一领导,对不属于各部委的全国性的行政事务进行的统一领导,这是国务院权力的主体部分,也是权力运作最复杂部分。
2)主要内容有:
A:统一领导各部、各委员会的工作和全国性的行政工作,负责具体编制、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城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监察、国防建设事业和民族事务等方面工作;
B: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和具体划分,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C: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D: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等。
监督权:即监督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对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上述方面内容的不适当的命令、决定、规章予以改变或撤销。
人事权:即国务院有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励行政人员。
其他权力。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作为最高行政决策机关,国务院在很大程度上拥有决策权。但最终需要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审批、批准后才能生效,并且接受来自权力机关的监督。
2)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有整个国家行政工作的领导权,统一领导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的管理。
3)国务院还拥有对于行政执行的监督权,监督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对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国务院的决定、命令、指示、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上述几方面内容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予以改变或撤销。决策权和执行权的领导必须以相应的执行监督权为配套,这是有效决策和执行领导权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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