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第六章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自考365 点击数: 作者:佚名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质询案它们受质询的对象是:
A:本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民法院;C:本级人民检察院;
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有:
A: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B: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C: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D: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如县级人大的办公室;
E: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地区设立的工作机构;
8.5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在以下机关担任职务:
A:人民政府;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
9.改革开放2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主要表现在:
A:把直选扩大县级,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
B: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常委会;
C: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并增人大专门委员会;
D:设立乡政权,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
E: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及其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10.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主要的区别在于:
A: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
B:法律地位不同; C:与政党的关系不同;
D:人民代表和议员的区别上;E: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同;
11.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做好以下工作:
A: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B: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建设;
C: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监督;
D: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执法监督职权;
E: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自觉地维护国家这一根本制度;
12.县人大开会期间,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名的国家机关领导人选有:
A:县人大常委会委员;B:县人民政府县长;
C:县人民法院院长;D: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第一。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统一行使权力,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
第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均由本级人大产生,并且对它负责,接受其监督。
第三。地方各级人大(省、市、县、乡)是当代中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论述:某直辖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将评议副市长,要求副市长向该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该消息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有人认为,人大切实履行其监督政府的职能,这样做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为;有人认为人大“管头管脚”,不利于调动行政首长的积极性。请结合我国人大制度的理论并联系实际就此作出分析。
答: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副市长的做法是依法行使权力的体现:
第一。从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看:我国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产生政府等国家机关。政府等国家机关皆对人大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大产生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后者对前者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从人大常委会职权看:地方各级人大在及其常委会有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职权,由人大或常委会选举产生的副市长,应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评议行政首长是实践中创造的一种具体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
第三。联系实际:可结合有关腐败案件,说明人大监督以扼制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县级以上人代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
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3.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每“2个月”举行一次。
4. 经“1/5”代表提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代会。
5.县级以上人大每次举行预备会议时,主席团决定本次会议的“副秘书长”若干人。
6. 乡、镇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代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的候选人。
7. 县级人代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8.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
简述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1、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选举和罢免本级人代会主席、副主席、正副乡、镇长。
3、在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4、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5、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6、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财产和公民的私有财产,维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7、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注意: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的是:
A:人民法院院长;B: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E:县级以上其他机关负责人;
简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指定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2、行使保证法律执行,决定地方重大问题,任免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等职权;(主要有14项)具体有以下:
1)领导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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