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第四章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自考365 点击数: 作者:佚名
B:对满18周岁,被剥夺政治权利又恢复的选民登记;
C:把选民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
D:对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中除名;
E: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能选举的精神患者,不列入选民的名单;
在选举中有选举权的公民有:
A: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者;
B:正在被劳动教养者;
C:正在受拘留处罚者;D:被判处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剥夺政治权利者;
选民发生部分变化,需要重新登记、列入或除名的原因是:
A:年龄;B:政治权利;
C:户口迁移;D:疾病;E:死亡;
属于第二部选举法对第一部选举法进行修改的是:
A:不再具体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名额数;
B:规定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
属于第二部选举法第三次修正内容的是:
A:重新确定了各级地方人大的代表的具体名额;
B:规定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
C:规定了在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直接选举时,选举委员的职权是:
A:支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B: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C: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D: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规定选举日期;
E: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申诉并做出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选举九届全国人大共同之处在于:
A:选举都实行了差额选举制;
B:选举都采用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C:选举的结果都由主席团予以宣布;
D:选举结果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其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候选人,由以下形式可以推荐:
A: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
B: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
下列活动在人大代表职权范围内的是:
A:县级以上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质询案;
B:在人代会期间向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组成人员提罢免案;
C: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D: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会议;
E:在闭会期间可以组成代表小组对有关单位视察;
对县级以上人代会的代表的罢免都有哪些形式:
A:人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代会代表提出罢免案;
B: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委会开会期间,常委会的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所选上级代表的罢免案;
C: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所选上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选举程序一般包括:
A:建立选举机构;
B:进行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C: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D:计票方法的确定;E:确定当选人员;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完善经历了以下过程:
A:当代中国选举制度渊源于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
B: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我国第一部选举法,确定了一些基本原则;
C: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二部选举法;对原选举法做出了更为民主,更符合人民意愿的规定;
D:根据选举实践,全国人大对第二部选举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
中国的选举平等原则体现在:
A: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B: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C: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数应当大体相等;
秘密投票的原则的优点在于:(即无记名投票)
A:可以最充分保护选民的民主权利;
B:真正尊重选民的意愿;
C:使选民在无顾虑、不拘束的环境中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直接选举人民代表时,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它应经过:
A:按选区推荐候选人;
B:选举委员会根据大多数选民意见确定候选人;
C: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候选人;
D:选举委员会在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
第一。什么是选举、选举制度、选举原则?
1、选举制度是指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2、选举的原则指在选举中有关选举权、选举方法、选举程序的规定中体现的民主原则。
3、选举是指人们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或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的行为。
第二。社会主义的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的选举制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和资本主义选举制度是在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种选举制度;
2、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由他们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其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真正体现了平等、普遍原则的选举制度。
3、资本主义选举制度是资产阶级愚弄人民、掩盖其阶级本质,进行政党斗争的工具。
第三。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是怎样形成、发展、完善的?
1、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革命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就建立了广泛的选举制度。
2、在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规定了选民资格,选举办法等内容。
3、在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建国后的第二部选举法;它是对第一部选举法做出了重大修订。
4、第二部选举法颁布后,根据选举实践,全国人大对部分内容又进行三次修正,通过这些修正,我国选举法在每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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