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论述题归纳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自考365 点击数: 作者:佚名
1)赔偿是法律规定的;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
2)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
3)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
4)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不是想象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
第五、试论述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1.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涵义:是指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对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或者主要过程具有规范作用的,调整行政诉讼行为的基本准则。
2.理解这一概念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1)是由行政诉讼法予以规定的;
2)是调整行政诉讼行为的基本准则;
3)是对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或者主要过程具有规范作用;
3.行政诉讼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3)辩论原则《行政诉讼法》第9条规定;
4)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行政诉讼法》第7条规定;
5)检察监督原则《行政诉讼法》第10条和第64条进行明确规定;
6)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
7)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予以规定;
4.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1)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
2)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第六、简述国家赔偿法采用违法归责原则的原因。
1.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采用违法规责原则:是因为违法原则与其他原则相比有诸多优点,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原则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也协调一致,便于操作,也有利于保护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比较符合国家赔偿的特点。
2.其原因主要有:
1)违法原则是较为单一的归责原则,简单明了,与违法及过错原则相比,便于实践操作;
2)违法原则是客观归责原则,避免了过错原则在主观认定方面的困难,便于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
3)违法原则以执行职务违法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排除了对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可能性,有效地区分了国家赔偿责任与国家补偿责任;
4)违法原则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合法与否作为是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标准,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原则强调的职权法定、依程序行政等要求相一致,与行政诉讼法确定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比较相符。
第七、试论述共同诉讼的成立条件。
1.各个诉讼均由同一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为两人以上;
3.各个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是同一类具体行政行为;
4.须有相互独立的诉讼存在,共同诉讼是诉讼合并,独立的诉讼的存在是诉讼合并的前提;
第八、试论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附带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的主要要求。
1.负责处理行政案件的同一审判组织,对行政和民事两类争议适用不同的审判程序分别审理,并且作出两个不同的判决或者裁定。
2.与民事争议相关联的行政案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通过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程序被人民法院受理并且尚未作出判决审理完毕;
3.与受理的行政案件相关联的民事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在审理相关行政案件时对民事争议一并审理的请求;该当事人既可以是行政案件中的原告,也可以是原告以外的其他民事争议当事人。
第九、试论述国家公务员辞职权的限制。
1.公务员提出辞职申请后,3个月的审批期限内,不得擅自离职;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岗位上任职的公务员,不得辞职;
3.公务员辞职后,2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者营利性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行政机关批准。
4.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公务员3至5年内的最低服务年限,公务员未满规定和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
5.公务员辞职违反上述限制规定,行政机关可给予其开除处分;
第十、试论述证据保全的条件和程序。
1.人民法院采取对诉讼证据的保全措施,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证据可能灭失;对这类证据如果不及时收集、固定和保存,以后将不复存在或不能起证据作用;
2)证据在将来难以取得,如果对目前持有的证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后将难以取得同类的证据;
2.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证据保全的两种程序:
1)诉讼参加人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书应写明保全对象、理由、时间、地点和申请人的姓名、身份;申请人范围仅限于诉讼参加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保全的裁定;诉讼参加人对人民法院不批准保全的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得上诉。
2)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发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而且这些证据对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十分重要,应当依职权主动对这些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一、试论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行为程序合法:
1)行为符合法定方式;2)行为符合法定步骤;3)行为符合法定时限;
2.行为内容合法:
1)行政行为有事实根据,证据确凿;2)行为目的合乎立法目的;
2)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3.行为主体合法:
1)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
2)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
3)应通过一定会议作出的行为通过了相应会议的讨论,并且相应会议有法定人数出席、相应决定有法定票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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