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大“应用心理学”听课笔记(二)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不详 点击数: 作者:佚名
名词:
1.事件后信息:指事件之后警察的询问、媒体报道、他人陈述等,有可能进入证人的记忆当中,与碑的记忆相混淆,成为其主观认定的“事实”。
2.预先假设:指预先假定一些现象是存在或正确的。
3.认知不足:指个体在强烈的情绪体验状态下认知、判断和评价能力的下降现象。
4.清白队伍控制组:在排队辨认罪犯时,行让证人辨认完全由无辜人员组成的一组人员,如果证人错误指认其中的任何人,可以获得提醒,增加后后的准确性;如果证人正确地排除所有无辜人员,无疑他的自信得到增强。
5.恢复情境:指证人在看到嫌疑犯之彰,先看犯罪现场和受害人的照片。
6.编码特异性原理:如果能猁与当初编码和识记时一致的线索,那么事件的回忆将有所改善。因此,尽可能多地再现犯罪现场情景,奖有利于帮助证人进行全面、准确的回忆。
7.控制问题技术:(149)即在问卷中包括一些有关案件或事件的敏感性论断,同时也包括一引起意在激起被测验试者负罪感受或焦虑的控制性问题(与眼前案件或事件无关),如果被测试者对控制性问题的反应更强烈,说明他在讲实施,否则就是在说谎。
8.犯罪知识技术:即在测试过程当中向被测试者插问一些只有犯罪人知道答案的问题。如果被子测试者否认对这类问题的了解,而生理反应比回答其它问题时强烈,那些么他很可能就是罪犯或知情人,而且在撒谎。
9.实验记忆增强:指让人回忆有关事件的全部记忆,经过一段时间后,让他再回忆一次,这时往往会出现一引起额外信息。有意思的是,通过反复尝试记忆所获得的信息同催眠下的回忆有些相似。
10.可用性启发:(162)是一种认知机制,它指人们往往根据可利用或可获得的知识、概念和事件来采取简洁的认知策略。容易提取的知识、概念、事件往往占据认知优势,个体倾向于肯定它们并认为它们真实、重要。
问答题:
1.什么是法律心理学包括哪些内容(填、选)
答:法律心理学:指应用心理学的理论线性方法研究立法、执法和改造罪犯等工作的一门应用学科。包括:立法心理、司法心理、犯罪心理、罪犯改造心理。
2.警察需要具备哪些心理素质*
答:(1)决策能力:突发事件需要独立处理各种事务,因此良好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2) 际关系技能:需要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既要热情、有同情心又要表现一定程度的强硬和原则性。
(3) 情绪成熟性:克制自己的情绪,保持清醒的头脑。
(4) 沟通技能:口头、书面的沟通能力尤为重要。
(5) 随应激压力:善于处理压力,能够安排工作和生活。
3.证人的目击证词是否总是准确无误为什么
答:(1)认知编码错误:目击证人的动机期望、刻板印象、文化偏见等,以及事件的典型性、目睹风吹草动的时间及场景等,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影响个体感知编码和知觉分析的准确性。
(2)认知存储错误:事件记忆可能随时间流失而逐渐淡漠,事件后误导信息会引起证人记忆混淆,从而准确性大打折扣。
(3) 认知提取错误:向证人询问情况或者证人报告的方式,有可能影响对已有事实的回忆
(4) 情绪干扰:目睹犯罪事实往往伴随强烈的情绪体验,这些情绪状态可能影响正常的信息加工。
4.在收集证人证词时如何提高证词的准确可靠性*
答:(146)
(1) 提供多名嫌疑人员让证人从中排查罪犯。
(2) 不要让证人感觉到太大的压力
(3) 清白队伍控制组能提高排队辨认罪犯的准确性。
(4) 先“恢复情景”,再识别罪犯
(5) 每次辨别一名嫌疑人员而不是一大排嫌疑犯。
(6) 让目击证人快速给出第一印象而不是反复仔细进行比较。
(7) 避免过多不必要的询问。
(8) 注意控制证人的环境。
5.测谎仪如何进行测谎它有什么价值和不足
答:又称多导仪,通过询问有关的问题,并记录和分析被测验试者在此过程中皮电、脑电位、呼吸、血流量和心率等生理参量的变化模式,从而判断其诚实或撒谎的可能性。
测谎的准确性为70-90%,同法庭上传统的司法争辩、观察、讨论等方式相比,测谎技术准确性高,快捷、经济。在刑事侦察方面,测谎仪更是能指点迷津,确立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弱点有:
(1) 有些人能够成功地战胜现代测谎技术
(2) 经验不足的操作者往往达不到70%以上的测谎准确性
(3) 即使有90%的正确率,毕竟还有10%的失误率,法庭很难接受这一事实。
6.人们为什么有时反对为被告做精神异常无罪辨护
答:(155)
(1) 几乎没有可靠的专业手段在审判时来判断被告在犯罪当时的心智状态。
(2) 法庭争辩方式使得原告和被告都请自己的心理或精神病专家,他们在法庭上的争辩往往使得其专业性让人怀疑。
(3) 法律条文所说的“不可抗拒的冲动”在心理学看来几乎是不存在的。
7.举例说明律师或法官会怎么影响司法审判结果的公正性(重点答一个)
答:(157)律师在法庭上的作用表现在很多方面,他们通晓有关法律和程序,组织和陈述证据,反驳对方的指控和证据。律师在申述证据、反驳对方、说服陪审团等方面有更大的主动性。律师的重要作用还表现在他们能影响陪审团的组成结构。
法 官是法庭上的“皇帝”,他们通常对审判过程有着绝对的控制权。分为“仁慈法官”和“严厉法官”。法官不同于普通人,他们的错误或偏见会直接表现在判决当 中,或者通过影响陪审团而决定判决的性质和程度。法官司对判决的影响有时是无意当中产生的。未能官对被告的律师越尊重,陪审团就越可能认定被告示无罪;法 官越偏向原告,陪审团越容易判决被告有罪。
8.举例说明被告有哪些特点可能影响司法审判的结果。*
答:人的种族、性别、外表等与犯罪没有关系的因素会影响审判的结果:
(1) 性别:男性被判别谋杀配偶的几率是女性的五倍。
(2) 外表魅力;漂亮的被往往宽大处理,除非他们的罪名与漂亮有关。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汕头自考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