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习指南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14 来源:网络 点击数: 作者:佚名
为了使自学考试命题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步规范,从1999年4月起教育部对部分法学专业课程试行了由自考办自行组织命题的方法。这次改革所确立的命题指导思想是"在考查课程主要知识的同时,注重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的考查".为此,在命题的操作上,以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为标准,不考死记硬背,在试卷的结构上,对题型也进行了调整。
目前试行的新的试题结构主要由选择题(40分或35分)和非选择题(60分或65分)两部分构成。在考试内容上,要求处理好课程标准与能力考查的关系、课程内容层次与试卷覆盖面的关系,即考试内容都要覆盖到大纲中的各章,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着重考查考生掌握本课程主要知识并进行综合运用的能力。同时,充分考虑自学考试教育的特点,尽量使试题内容联系社会生活实践,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在选择题中,要求对题型功能进行可操作性研究,使其能够考查较高能力层次(如领会、应用)的内容。试卷的选择题主要由单项选择题(30分)和多项选择题(10分)组成。
在非选择题中,要求拓展知识考查的广度,加强能力考查的深度,突出内容的开放性。同时还取消了考查目标单一,题型功能潜力差的题型,如填空题、判断题等,保留了考查功能丰富、开放性强的简答题、论述题以及案例分析题。
为了使课程考试试题和试卷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今后的考试将会逐步由教育部自考办全部统一起来。
从1999年下半年起,本课程全国统一考试将出现的标准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而地方主办的考试则会逐步改革题型。
虽然如此,我们在本书中仍然采用了填空、判断、不定项选择、简答、论述、案例六种形式,主要目的是让考生能更全面地复习重点内容。因为从出题者的角度来看,一个出题点可能以各种出题形式加以考查,所以,知识点以多种题型出现,更有利于考生巩固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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