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汕头自考网 >> 自考动态 >> 自考新闻 >> 正文
  • 关于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时间:2012-1-6  来源:粤考院〔2011〕405号   点击数: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1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20
高等数学(一)
2
22
高等数学(工专)
3
23
高等数学(工本)
4
1864
高等代数(一)
5
2002
数学分析(二)
6
2005
常微分方程
7
2014
微分几何
8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9
10544
线性规划
10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1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汕头自考网

文章录入:简单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