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汕头自考网 >> 自考动态 >> 考试计划 >> 正文
  • 广东调整护理学(专科)部分课程学分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0-11  来源:网络   点击数:  作者:佚名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生理学等课程学分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6﹞4号)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100701)生理学(课程代码:2899)和护理学临床实践(课程代码:8153)两门课程的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 课程学分调整如下:

原课程 调整后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2899 生理学 3 2899 生理学 3.5 8153 护理学临床实践 5 8153 护理学临床实践 4.5

  二、 已取得原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调整后课程。

  三、 护理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100701)考试计划中说明的第1点“018含005、006、007、008、017实验各1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报考。”应改为:“018含005、006、007、008实验各1学分,017实验0.5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报考。”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自考365编辑从深圳商报获悉,从往年的数据来看,法律专业的报考人数一直排在前列。有关专家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法律行业也将成为我国最热门的行业之一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汕头自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