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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07年7月自考和文凭考试使用计算器通知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0-11  来源:网络   点击数:  作者:佚名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07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2 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

  2007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课程的名单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5  2339  计算机网络与通讯 
6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7  8237  复变函数论 
8  8239  中学数学方法论 
9  8393  高等数学(二)(B) 
10  844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11  8489  近世代数(B) 
12  8542  工程数学(C)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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