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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08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 发布日期时间:2008-7-14  来源:网络   点击数:  作者:佚名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是为适应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需要而设置的,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的要求一致,在培养考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培养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参照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要求,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水平相一致,专业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2学分。本专业课程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同时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考核)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省考委盖章并有广州大学副署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专科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或其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或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自学者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党和国家的宣传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自学者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具备一定的广播电视节目编导与制作技能,能胜任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文字撰稿、节目设计制作等工作。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专业代码:A050316)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必考 笔试 004* 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005*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必考 实践考核 006* 4121 中国文化导论 6 必考 笔试 007 1169 影视摄影技术 6 必考 笔试 008 1170 电视画面编辑基础 6 必考 笔试 009 1171 电视摄影造型基础 6 必考 笔试 010 1172 数字制作技术基础 6 必考 笔试 011 1173 影视声音艺术 5 必考 笔试 012 1174 视听元素组合训练(实践) 6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1175 视听元素基础 5 必考 笔试 014 1176 电视写作 5 必考 笔试 015 1177 电视作品赏析 5 必考 笔试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课程,且不低于72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72学分。

  说明:类型序号带“*”的课程均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大纲、教材,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调整说明:从2008年10月起,本专业不再开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课程,改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两门课程。调整前后课程顶替规定见粤考办[2006]50号文件。

  五、课程说明及指定用书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说明略,按全国考委统一要求执行)

  2.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说明略,按全国考委统一要求执行)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说明略,按全国考委统一要求执行)

  4.大学语文(课程说明略,按全国考委统一要求执行)

  5.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说明略,按全国考委统一要求执行)

  6.中国文化导论(课程说明略,按全国考委统一要求执行)

  7.影视摄影技术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摄影及摄像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恰当地运用技术手段为创作意图服务。要求学生通过理论的学习,理解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创作的一般方法,懂得如何运用不同的技术手段服务于创作意图。通过实践训练,掌握基本的摄像技术,为今后的摄影及影视创作打下基础。

  8.电视画面编辑基础

  本课程注重艺术与技术的结合,主要讲授画面编辑的基本原理、法则和各种剪辑技巧。要求考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编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电视画面编辑流程、了解线性电视编辑设备、熟练驾驭多种非线性编辑软件,并能够恰当地使用技术手段为创作意图服务。

  9.电视摄影造型基础

  本课程要求在掌握电视摄像技术和操作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运用电视摄影手段进行画面取材,建立电视节目创作本体意识。课程着重培养学生自觉运用形象思维进行节目构思和创作的能力,要求学生了解各类电视画面的造型功能和作用;熟悉不同焦距的光学镜头造型特点及艺术表现力;熟悉各种照明光线和色彩造型手段的运用;掌握各种运动摄影的造型功能作用;理解电视摄影场面调度的作用和类型。

  10.数字制作技术基础

  本课程内容包括电视节目制作流程、现代摄像机的性能及操作使用、电子编辑方式及其发展变化、非线性编辑的应用以及电视特技的视听语言作用等。要求自学者了解电视制作的发生、发展及电视媒介的各种特性,掌握电视设备的性能及基本操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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