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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2012年4月自考计算器使用须知
  • 发布日期时间:2012-4-11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点击数: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

  2012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033  数学物理方法 
7  02198  线性代数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0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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