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自考社区护理学专业(独本)考试计划
- 发布日期时间:2007-10-11 来源:网络 点击数: 作者:佚名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区护理学专业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现代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提高护理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为社区卫生机构培养社区护理应用型人才而设置的,其目的是以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形式培养相关行业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水平相一致,专业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意考核考生运用科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专业课程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同时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凡取得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考核)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盖章并有南方医科大学副署的社区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南方医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区护理学专业,要求考生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较系统地掌握社区护理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成为社区护理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社区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基本要求和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护理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知识;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护理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护理教学和初步进行社区护理科研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社区护理管理和社区群体健康教育的能力。
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保健事业发展和社区居民健康需求的,具有综合素质的社区护理专门人才及社区护理师资。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专业代码:B100705)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4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必考 实践考核 005 3699 护理学研究(二) 8 必考 笔试 006 3005 护理教育导论 5 必考 笔试 007 3700 护理社会学概论 7 必考 笔试 008 0182 公共关系学 4 必考 笔试 009 4435 老年护理学 5 必考 笔试 010 3628 社区精神卫生护理 8 必考 笔试 011 3626 社区康复护理 5 必考 笔试 012 9441 社区卫生服务实习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3006 护理管理学 5 选考 笔试 102 3627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5 选考 笔试 103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4 3629 中医护理学基础 8 选考 笔试 105 3200 预防医学(二) 6 选考 笔试 201 3621 社区护理学导论 8 加考 笔试 202 3622 社区健康评估 6 加考 笔试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课程,且不低于70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3门51学分,选考课7门52学分,加考课2门14学分。
说明:1、该专业全部笔试课程均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大纲、教材,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2、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和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可报考。
3、101和102选考课须任选一门课程,103至105选考课程中至少获得14学分。
4、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和202两门课程。
5、社区卫生服务实习:
(1)实习地点应为具有社区护理培训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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